环境与资源学院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武秀梅发布时间:2019-04-23浏览次数:516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秉承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为积极稳妥地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质量,特制订本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陈宝梁、夏标泉

副组长:胡宝兰、包永平

 员:朱利中、郑平、林咸永、徐建明、王珂、陈丁江、史舟

 书:武秀梅

咨询电话:0571-88982448

2.学院设有申诉机制。

申诉联系人:柳小毅,申诉电话:0571-88982963,liuxiaoyi@zju.edu.cn。

3.学院设有博士招生委员会。学院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设有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复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由学科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其中须有1名为研究生德育导师,并设主任1名

4.各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其中1人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中含有1名德育导师。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教师,应主动告知并进行回避。

二、复试规则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各二级学科组织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参加复试的考生应符合2019年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要求。申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初审通过且外语水平和专业基础知识免考的直接参加复试;初审通过且需要参加外语或专业基础课考试的考生,考试科目成绩不低于60分。申请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的考生,需通过初审。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推荐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4.学院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5.复试没有笔试,只有面试。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30分钟。复试时主要由复试小组专家对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等进行考核和评分。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6.参加复试的教师要掌握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各复试小组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有效和质量。

7.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纪委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在复试期间进行巡视,确保复试和录取工作为“阳光工程”。

三、调剂

1.由于导师招生指标的限制而无法录取的优秀上线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导师或相近专业缺少生源的导师。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调剂专业报考要求和审核条件。

四、录取条件和原则

1.考生的录取根据招生名额,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无科研项目和经费或不在招生目录的导师不再招收新生。

3.导师招生资格和招生限额符合学校、学院规定。

4.有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五、工作日程安排

4月23日前,召开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校精神,形成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经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上公示

4月23-30日,考生体检(查看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的相关通知: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9&object_id=180375)。

4月23-30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应在复试前1-2天内完成。地点为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教育科(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B111),要求请查看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通知: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9&object_id=180369

4月28日-5月7日,各学科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月10日前,学院完成复试工作、考生材料审核工作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20日前,定向、委培考生签订协议书。

5月20日后,学院调档和政审。学院组织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经政审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发给录取通知书。

6月底前,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