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大组〔2015〕6号)精神,学院党委经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4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拟评选表彰院级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若干名(个)。在此基础上,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党支部2个、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2名和优秀学生共产党员2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各1名)。
优秀学生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环资学院党委所属的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范围为担任支部书记一年以上的学生;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隶属学校的正式学生党员。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党支部。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组织生活严肃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五是师生反映好。党支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2.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勤奋学习,踏实进取,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术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党的优秀作风,弘扬求是创新优良校风,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三、评选程序
学院各党支部为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实施单位。具体办法如下:
1.动员学习
各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分析本支部和党员队伍现状,认真对照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条件,并以此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基层战斗堡垒建设。
2.评议推荐。
(1)优秀学生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主申报,填写《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申报表》(附件 1)。
(2)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自主申报,填写《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申报表》(附件2)。
(3)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推荐,每个党支部推荐候选人1 名,填写《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3)。
3.组织推选
学院党委根据各支部推荐的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表彰院级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名单,公示后予以表彰。在此基础上,按学校要求,再从中推选校级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候选人名单。
4.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并多方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申报表和推荐表电子版请于 5 月13日前同时发送至founley@zju.edu.cn和liuxiaoyi@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申报表》
附件2:《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申报表》
附件3:《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
中共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