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学院党委关于开展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6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大学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党委发〔2014〕76号)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学院“五好”党支部建设创新成果,帮助党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和服务宗旨,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学院实际,为做好创建优秀“五好”党支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条件
    1.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以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为主,能够持之以恒坚持“五好”标准,并在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党支部作用发挥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新成效。
    2.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所在单位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党内外群众对党支部的满意率高,所在支部党员对支委的满意率高。
    3.已通过“五好”党支部验收半年以上。
    二、方法步骤
    1.自荐申报。对照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条件,回顾总结“五好”党支部验收通过工作,认真梳理自创建“五好”党支部以来的创新和进步,进行自查自评,并填写《环资学院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申报表》。党支部自查自评后,可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自查自评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2.群众评议。各党支部要以专题生活会形式,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创建优秀“五好”党支部活动进行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3.学院初评。学院党委在听取汇报、深入调研、支部相互评议等方式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原则上4年内优秀“五好”党支部不超过所属支部总数的30%。2016年评选名额3个。
    4.满意调查。答辩会上,将对申报支部的创建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随机抽选本支部的党员、群众完成《环资学院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评分表》。本单位党内外群众对党支部的满意率应高于80%,本支部党员对支委(支部书记)的满意率应高于90%。
    5.党委评审。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根据优秀“五好”党支部评议结果、意见征求和评分情况等,研究推荐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名单,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宣传和具体创优工作的落实,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2.各党支部要探索通过召开支部会议或支部党员大会对重要事项进行票决的制度,充分保障党员的意愿表达,积极向学院党委提出各类合理建议。
    3.完善党支部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机制。全面落实“五个必访”制度,加强对普通党员特别是困难党员的关心和爱护,增强党支部的向心力和吸引力。深入群众,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师生发展。关心困难群体,组织开展关爱困难学生、关爱困难教职工、关爱离退休老同志的“三关爱”行动。
    4.抓好“五好”党支部创优工作的后续管理,完善党支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促进党支部建设不断提高质量。
    四、时间安排
    请申报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的支部于3月20日前将《环资学院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申报表》(以及支撑材料复印件)递交到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方老师,农生环B109室,88982963,founley@zju.edu.cn

附件1:环资学院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申报表
附件2:环资学院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评分表


环资学院党委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