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2023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刘雨发布时间:2022-09-19浏览次数:4440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的有关工作安排,学院2023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推免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陈宝梁  陈丁江

副组长:赵和平  吴卫华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史舟  朱利中  杨坤  吴忠标  武秀梅  林咸永  徐建明

2. 学院设有申诉受理部门。学院纪委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负责接收和处理申诉,确保招生工作成为阳光工程

申诉联系人:倪百慧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982239

申诉联系邮箱:nibaihui@zju.edu.cn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B113

3. 学院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学科对应专业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至少1名德育导师),其中1人任组长。每个复试小组配有2名秘书,负责复试相关服务工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教师,须主动进行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推免生的要主动报备。

二、报考条件及初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对未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考生所做出有关预录取工作以及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3. 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需具有较高水平的英语能力。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以上成绩有效期截止日应在2023630日及以后。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5.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学院各二级学科组成专家组对所有报考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详见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http://grs.zju.edu.cn/ssszs/studentZsml.htm)及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决定复试名单。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进行告知。

三、复试形式及考生要求

1. 外校考生复试形式为远程面试,远程面试的平台为钉钉(DingTalk)。本校考生复试形式为线下面试。

2. 初审通过的外校考生需根据《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2/0316/c28479a2507123/page.htm)要求,准备硬件设备和安装注册软件,准备参加复试。

3. 初审通过的考生,通过钉钉再次提交如下材料:

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总评成绩排名证明1份(由教务部门盖章);英语成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以上材料-按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所在学校命名。

此外,申请直接攻读博士者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模板.docx模板请点击下载),电子版926前发至hz-yjsk@zju.edu.cn纸质版在107日前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环境与资源学院B111,研究生教育科收,电话:0571-88982448  

四、复试规则

1. 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各二级学科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外校考生中,已参加学院2022年举办的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术夏令营活动并获评优秀营员的考生,由报考专业的二级学科决定是否参加此次复试。本校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3. 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包括考生PPT个人展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每位考生PPT个人展示时间为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本科期间学习情况、参加科研情况、社会工作情况、未来研究计划。

4. 各学科根据复试成绩和招生名额,形成拟录取名单和候补人员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形成最终拟录取名单和候补人员名单。

五、录取

1. 推免生的录取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进行。

学院与推免生双方在推免服务系统上须完成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环节,完成拟录取工作。推免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2. 录取根据招生名额情况,对各学科拟录取名单上考生依次进行。拟录取名单上人员全部完成拟录取后,再对候补人员进行依次拟录取。

3. 如有以下情况,不予最终录取:

1)被取消推免生资格者;

2)政审不合格;

3)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

4)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5)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

6)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7)体检不合格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向学校研究生院上报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院公示后,正式确认录取名单。

六、日程安排

1. 922日前,各学科组织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学生名单、复试时间。

2. 922-26日,各学科组织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人员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 928日,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拟录取,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和确认待录取环节。

4. 1012日前,学院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其他

1. 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 拟录取的推免生于2023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33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3. 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负责解释。

4.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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