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第二阶段考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学校研究生院关于第二阶段考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我院环境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的相关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