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09〕48号)的文件精神,以导师组(以导师为主,由合作导师或协助导师组成导师组,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集体指导培养博士生,需在入学后的1-1.5年内将导师组名单报学院研究生科,由研究生科统一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否则将不予认可。因此,2011级春博及以前的博士研究生如以导师组形式培养,请于10月31日前将导师组成员审核登记表递交给学院研究生科。
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09〕48号)的文件精神,以导师组(以导师为主,由合作导师或协助导师组成导师组,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集体指导培养博士生,需在入学后的1-1.5年内将导师组名单报学院研究生科,由研究生科统一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否则将不予认可。因此,2011级春博及以前的博士研究生如以导师组形式培养,请于10月31日前将导师组成员审核登记表递交给学院研究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