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导:
根据浙大校办〔2001〕45号文件的规定,凡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均可以享受“导师指导津贴”,其中标准为2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经费来源为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横向科研经费,申领时间是12月下旬,申领的范围是2011年9月15日以后所指导的未超过学制年限的博士生。予申领指导津贴的导师,请填写《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津贴领款表》(见附件),经学院研究生科审核盖章后,自行前往计财处办理领款手续。
学院研究生科
2011年12月8日
各位博导:
根据浙大校办〔2001〕45号文件的规定,凡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均可以享受“导师指导津贴”,其中标准为2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经费来源为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横向科研经费,申领时间是12月下旬,申领的范围是2011年9月15日以后所指导的未超过学制年限的博士生。予申领指导津贴的导师,请填写《博士研究生导师指导津贴领款表》(见附件),经学院研究生科审核盖章后,自行前往计财处办理领款手续。
学院研究生科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