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所硕士生第一党支部党员发展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1-05浏览次数:1

我支部李鑫同志经支部讨论,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将于近期讨论该同志的发展问题,现公示如下:

    姓名   出生年月  递交入党申请时间  党校毕业时间  拟发展时间

李鑫   1988.07     2009.12          2011.06       2012.01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16-1月12),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学院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环保所硕士第一党支部(紫金港校区农生组团B357室,E-mail: chenlinggui@zju.edu.cn,邮编:310058);环资学院党委(紫金港校区B109室,电话:88982963E-mailxiaocheng@zju.edu.cn,邮编:310058);校党委组织部(紫金港校区图书信息C1402室,电话:88981459E-mail: zzk@zju.edu.cn,邮编:310058)。

   

环资学院环保所硕士生第一党支部

201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