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季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5浏览次数:6077

申请9月份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假期请在7月27日、硕士研究生假期请在8月15日到学院研究生科办理审核和答辩手续,在办理手续之前请在系统中输入学位申请所有信息。(非假期的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
一、申请学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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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应将有关信息(如开题报告、读书报告、学位阶段发
表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录入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在递交材料前要完整地输入论文答辩相关信息及学位申请上报相关信息,在网上仔细核对姓名拼音(拼音格式ZHANG,Sansan)身份证号、出身年月、籍贯等重要的个人信息。
2、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开题报告、读书报告(硕士生4份,博士生6份、直博生10份)、浙江大学博士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经导师签字后与供隐名评审的学位论文一起提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审核。凡是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
3、根据《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审暂行实施办法》第九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博士生将学位论文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科的同时,须交1份到研究生院供同步抽查,研究生院将组织隐名评审并将结果反馈学院,交研究生院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双向隐名的要求。
4、在准备送审学位论文前,将导师审核同意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转换为PDF格式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传,并由导师进入系统审核确认[进入研究生院主页,从管理系统——教师登录(校内外)——学位论文审核]。未及时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的,将导致系统后续的学位审核无法进行下去。
二、申请答辩前需上交学院研究生科材料
1、导师签名过的读书报告和开题报告网上打印件(包括开题报告附页)
2、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1份(导师签字)
3、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发表材料:已表学术论文提交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
文首页复印件,若为录用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和论文校样稿;SCI、EI收录的论文,还须提交论文检索证明。
4、供隐名评审用的6本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双面打印)
5、论文评审费交现金(每份350元,共5份)
6、达到非隐名评审标准的博士请上交非隐名评审申请报告一份
备注:隐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导师推荐7-8个单位供研究生科选择;提供的单位必须是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及中科院的研究所;隐名评审的6本博士学位论文中所有导师和学生的名字都不能出现,致谢中不要出现具体的人名。
五、答辩结束后上交研究生科的材料清单
1、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1份
2、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2份)
3、博士论文评阅意见书(5-6份)
4、博士论文表决票(5-7份)
5、论文答辩记录表1份
6、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1份
7、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发表材料:已表学术论文提交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
文首页复印件,若为录用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和论文校样稿;SCI、EI收录的论文,还须提交论文检索证明。
8、签署好的“独创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1份
9、毕业研究生登记表1份
10、4本博士学位论文(按学校研究生论文编写规则)
注意:由于署假期间送审对方研究生院无人受理送审论文,若评阅意见书不能及时返回,将顺延进入下一次授予学位程
序,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