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9浏览次数:4654

根据《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暂行)》(浙大发研〔20159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学院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优博论文评选范围为201591日至20168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同等学力、专业学位)。下列博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一) 涉密博士学位论文;

(二) 尚在暂缓送交收藏单位期限内的博士学位论文;

(三) 学位论文答辩前已经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评:

1)论文的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同类学科的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学位论文在评阅中原则上要求获得4名及以上专家评判为优秀A),良好B)不多于1名。

三、评选程序

1)优博论文可由学位论文作者自荐,或由其导师推荐;

2)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别就本学科自荐或推荐的优博论文进行评选,并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优博论文;

3)优博论文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各一级学科参评年度博士学位授予人数的5%

4)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优博论文推荐名单;

5)优博论文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6)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论文存在学术失范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推荐资格。同时,根据《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大发研〔200437号)和《浙江大学教职工处分规定》(浙大发人〔201326号)进行相应处理。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纸质版材料: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附件二)。

2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1份(附件三)。

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订,材料顺序与推荐表中的顺序一致。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不要放入。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装订在一起。

影响因子请填写五年平均,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查询自Web of Science

3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与毕业离校前提交的最终定稿版一样,不得修改。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gyan2016@zju.edu.cn):

1)推荐表(附件二)和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三)的word

2)证明材料PDF版(同一申请人的所有证明材料合并成1PDF,各成果材料排列顺序与推荐表排列顺序保持一致)。

3)博士学位论文PDF版。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129

五、推荐名额说明

两个一级学科的名额分别如下: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2

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 1

六、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科  电话:0571-88982448

 

附件

浙大发研〔201599号文件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三、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

环资学院研究生科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