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大组〔2017〕4号)精神,经学院各学生党支部推荐、各学生党员自主申报,经学生党总支评审,拟表彰院级优秀学生党支部3个、院级优秀学生共产党员3名、院级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3名,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9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党委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学院党委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