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并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定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0月27下午14:00-17:30
二、会议地点
环资学院B112报告厅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本届中共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委员会报告;
2.审查本届中共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中共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委员会;
4.选举新一届中共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的代表。
四、参加人员
党代会正式代表和特邀代表。
正式代表13:45开始签到入场,14:00入场完毕;14:10开始召开预备会议;特邀代表14:30-14:40入场。14:40开始召开正式会议。
请各代表团认真组织代表参加会议;请各位代表安排学习和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觉悟,遵守会议纪律,准时出席会议。如确有工作冲突需要请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请假。
环境与资源学院党委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