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方式,改革资源配置,提升培养质量,根据《农业生命环境学部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认定的规定(试行)》(农生环学部发[2018]6号)和学部“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开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认定由二级学科、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院三级考核。学院的考核认定结果上报学部后,由学部进行最终考核认定。
二、考核认定范围
学院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包括聘期内的求是特聘学者、项目执行期间内的“四青”人才、“百人计划”等。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2年1次,未通过者暂停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考核认定条件
详见《农业生命环境学部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认定的规定(试行)》(农生环学部发[2018]6号)。
四、日程安排
1.5月23日前,教师完成考核表填写和递交。考核表只需要递交1份纸质版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B111)即可。
2.5月30日前,学院科研科、研究生教育科、组织人事科完成考核表的信息核实。
3.6月10日前,二级学科、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对博士生导师的审核。
4.6月14日前,学院完成对博士生导师的审核,完成对保荐人员的审核,并报学部备案和审核。
五、考核表填写说明
1.表格中填写的业绩时间段为2014年6月至2019年5月。其中,“汇总”栏目中“科研经费实际到款”为2014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的科研经费实际到款。
2.论文的“五年影响因子”、ESI1%、JCR前10%均以最新一期的数据为准。
3.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合同和批件为准。
4.“指导研究生情况”的时间范围是2014-2018年度。
六、关于保荐
1. 院长保荐需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科、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学院审核后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 申请院长保荐除填写上述考核表外,还需递交《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生招生资格考核保荐申请表》,由二级学科、学科学位评定委委员会签字后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以《农业生命环境学部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认定的规定(试行)》(农生环学部发[2018]6号)为准。
附件1:《学部2018发6号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认定的若干意见(试行).pdf)》(农生环学部发[2018]6号)
附件2:《环境与资源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资格考核表.docx》
附件3:《环境与资源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资格考核院长保荐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