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武秀梅发布时间:2019-05-14浏览次数:333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方式,改革资源配置,提升培养质量,根据《农业生命环境学部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认定的规定(试行)》(农生环学部发[20186号)和学部“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开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认定由二级学科、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院三级考核。学院的考核认定结果上报学部后,由学部进行最终考核认定。

二、考核认定范围

学院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包括聘期内的求是特聘学者、项目执行期间内的四青人才、百人计划等。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21,未通过者暂停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考核认定条件

详见《农业生命环境学部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认定的规定(试行)》(农生环学部发[20186号)。

四、日程安排

1.523日前,教师完成考核表填写和递交。考核表只需要递交1份纸质版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B111)即可。

2.530日前,学院科研科、研究生教育科、组织人事科完成考核表的信息核实。

3.610日前,二级学科、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对博士生导师的审核。

4.614日前,学院完成对博士生导师的审核,完成对保荐人员的审核,并报学部备案和审核。

五、考核表填写说明

1.表格中填写的业绩时间段为20146月至20195月。其中,“汇总”栏目中“科研经费实际到款”为20141月至20195月期间的科研经费实际到款。

2.论文的“五年影响因子”、ESI1%JCR10%均以最新一期的数据为准。

3.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合同和批件为准。

4.“指导研究生情况”的时间范围是2014-2018年度。

六、关于保荐

1. 院长保荐需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科、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学院审核后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 申请院长保荐除填写上述考核表外,还需递交《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生招生资格考核保荐申请表》,由二级学科、学科学位评定委委员会签字后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以《农业生命环境学部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认定的规定(试行)》(农生环学部发[20186号)为准。

 

 

附件1:《学部2018发6号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认定的若干意见(试行).pdf)》(农生环学部发[20186号)

附件2:《环境与资源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资格考核表.docx

附件3:《环境与资源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资格考核院长保荐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