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2021年接收免试攻读 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武秀梅发布时间:2020-09-27浏览次数:9624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的有关工作安排,学院2021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推免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陈宝梁夏标泉

副组长:胡宝兰包永平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利中  陈丁江  林咸永       徐建明

2. 学院设有申诉受理部门。学院纪委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负责接收和处理申诉,确保招生工作成为阳光工程

申诉联系人:柳小毅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982963

申诉联系邮箱:liuxiaoyi@zju.edu.cn

3. 学院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学科对应专业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务者不少于3人,至少有1人为德育导师),其中1人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配有2名秘书,负责复试相关服务工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教师,须主动进行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推免生的要主动报备。

二、接收范围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所接收的考生均须获得其在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对未取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所进行的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欢迎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学术潜力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需具有较高水平的英语能力。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以上成绩有效期截止日应在2021630日及以后。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我院由各学科组成专家组,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详见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http://grs.zju.edu.cn/ssszs/studentZsml.htm)及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决定复试名单。初审通过的外校考生名单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grs.zju.edu.cn/ssszs/nocontrol/student_login/student_login.htm)公布,考生可在系统中查询。

三、复试形式

学院2021年推免生招生复试形式为远程面试,远程面试的平台为钉钉(DingTalk)。

四、考生要求

1. 初审通过的考生需根据《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06212)要求,准备硬件设备和安装注册软件,准备参加复试。

2. 初审通过的考生,通过钉钉再次提交如下材料:

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总评成绩排名证明1份(由教务部门盖章);英语成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以上材料-按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名称-姓名命名。

此外,申请直接攻读博士者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专家推荐信,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在107日前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环境与资源学院B111,研究生科收,电话:0571-88982448  

五、复试规则

1. 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各二级学科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外校考生中,已参加学院2020年举办的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学术夏令营活动并获评优秀营员的考生,由报考专业决定是否参加此次复试。本校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3. 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包括考生PPT个人展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每位考生PPT个人展示时间为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本科期间学习情况、参加科研情况、社会工作情况、未来设想。

4. 各学科根据复试成绩和招生名额形成拟录取名单和候补人员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形成最终拟录取名单和候补人员名单。

六、录取

1. 推免生的录取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进行。

学院与推免生双方在推免服务系统上须完成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环节,完成拟录取工作。推免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2. 录取根据招生名额情况,对各学科拟录取名单上考生依次进行。拟录取名单上人员全部完成拟录取后,再对候补人员进行依次拟录取。

3. 如有以下情况,不予最终录取: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者;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3)政审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七、日程安排

1. 104日前,各学科组织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学生名单、复试时间。

2. 105日前,学院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网址:http://grs.zju.edu.cn/ssszs/nocontrol/student_login/student_login.htm)对外校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 1011日前,学院完成推免生复试工作。

4. 1012日,通过学院复试并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全部考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网上支付、填报报考志愿,学院和推免生双方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等环节。

5. 1025日前,学院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处。

八、其他

1. 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 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负责解释。

3.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