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武秀梅发布时间:2021-03-18浏览次数:5198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陈宝梁  陈丁江

副组长:胡宝兰  包永平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利中  林咸永       徐建明

2. 学院设有申诉受理部门。学院纪委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负责接收和处理申诉,确保复试和录取工作成为阳光工程

申诉联系人:倪百慧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982239

申诉联系邮箱:nibaihui@zju.edu.cn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B113

3. 学院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学科对应专业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至少1名为德育导师),其中1人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配有2名秘书,负责复试相关服务工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教师,须进行回避。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培养类型

招生人数

已录推免生人数

统考招生人数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0083001环境科学/学术型

27

16

11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0083002环境工程/学术型

27

14

13

资源与环境

085700

29环境工程/专业型

45

20

25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300

090301土壤学/学术型
   0903Z2
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学术型

14

7

7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95132

土壤学方向/专业型

16

9

7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300

090302植物营养学/学术型

13

7

6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95132

植物营养学方向/专业型

11

5

6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300

0903Z1农业遥感与信息技术/学术型

8

5

3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095136

01土地信息化02环境信息化03农业信息化/专业型

17

5

12

三、复试形式

1. 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

2. 学院网络远程面试的平台为钉钉(DingTalk)。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

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31427)。

四、复试规则

1. 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由二级学科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复试结果。

2.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通过资格审查。

3. 实行差额复试。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名额和复试比例,在生源充足的专业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生源充足且生源数大于招生数1.4倍的专业,按照11.4进行复试;生源不足招生数1.4倍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4.单科成绩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初试总分按照《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相应减扣后计算各项排名。

5. 每位考生远程面试时间20分钟,包括考生PPT个人展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每位考生PPT个人展示时间为5分钟,内容应包括个人简历、本科期间学习情况、参加科研情况、社会工作情况、未来设想等几部分。

五、调剂

1. 接收调剂申请的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及学位类别如下:

1)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090301土壤学/0903Z2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方向,学术型;

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土壤学方向,专业型;

3)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土地信息化、环境信息化和农业信息化方向,专业型。

2. 考生要求:初试成绩须符合其第一志愿专业的浙江大学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且同时符合申请调入专业浙江大学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申请调入专业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全国统考科目相同。

3. 具体调剂数量、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1. 考生的录取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复试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2.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占40%)组成,具体为: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由复试英语成绩(占30%和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占70%)组成。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 接收调剂的专业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原则。

4. 如有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违反《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调档或政审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5)体检不合格者。

七、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复试名单上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考生通过钉钉(DingTalk)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1815&object_id=231431)。

八、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体检相关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2021415日前寄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联系。

九、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317

召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19日前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公布《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及要求、调剂通知,开始接收调剂申请。

319-29

学科复试。

330日前

录入复试成绩,上报拟录取名单,启动调档政审等工作。

十、其他

1. 已经录取的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2.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1318

附件: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