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者:朱琦发布时间:2021-04-28浏览次数:164

鉴于工作需要,经研究,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职责

(一)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二)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咨询或起草工作;

(三)为有关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参与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解答有关事务的法律咨询;

(四)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高甲方人员法律素质;

(五)为涉及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加有关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法律文书,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七)参加有关经济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或仲裁活动;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其他涉法服务。

二、指派律师的履职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指派的律师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三)精通行政类法律法规,熟悉科研部门业务,有在政府机关、行政机构从事法律顾问经历者优先。

三、服务方式与费用

(一)服务方式:法律顾问为兼职,如有涉法事务需求时,法律顾问应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二)服务费用:年度法律顾问费用5-10万元/年,两年一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515日前,有意向者上报应聘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从业资质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zhuqi88@zju.edu.cn

(二)评审:在初选基础上,组织面试。综合考察报名人员的履历、专业特长、法律理论、文字能力以及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因素。

(三)结果公示:经研究院审议通过后,在有关网站公示聘请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法律服务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0571-88982967

浙江生态文明研究院法律顾问应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