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和《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2024年11月修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开展考核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院2025年秋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直博除外)计划招收44名,最终录取人数以学校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二、考核形式
学院2025年秋季全日制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形式为线下面试。
三、考核规则
1、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考核
考查考生外国语运用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学术志趣等。
2、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通过报考资格复查,复查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复查时普博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
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生保住书》(空表请点击下载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pdf);往届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及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在线验证报告)。如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在读博士生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现役军人提供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硕转博考生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30分钟。考生PPT展示时间为5分钟,内容应包括个人简历(本科起,附照片一张)、学习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工作情况、未来设想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材料审核情况、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条件和原则参照《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自行到浙江大学校医院或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体检表于2025年5月31日前寄到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表接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张老师(收),电话:0571-88982448。
邮寄时请备注:2025级博士生体检表。
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联系。
六、调档政审
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照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考核时间地点和名单
1、考核分组进行,地点为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大楼内(紫金港校区农生环组团B座)。校外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校。具体安排如下:
组织考核学科 | 考核开始时间 | 考核地点 | 考生等候区 |
环境科学 | 4月22日上午9:00 | 二楼连廊会议室 | 一楼大厅 |
环境工程 | 4月23日上午9:00 | 二楼连廊会议室、B209 | 一楼大厅 |
土壤学水资源 | 4月24日上午8:00 | 二楼连廊会议室 | 一楼大厅 |
植物营养学 | 4月23日下午2:00 | 五楼电梯旁小会议室 | B526 |
农业遥感 | 4月24日上午9:00 | B580 | B579 |
考核开始时间为上午的组,报考资格复查时间为考核前一天15:00-17:30;考核开始时间为下午的组,报考资格复查时间为考核当天上午10:00-11:30。资格复查地点为学院一楼大厅。
2、考核名单
考核名单上的考生须在4月17日下午5:00前登录https://jsj.top/f/IBiIAN,填写回执。
八、其他
1、进校及校园地图
外校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进校。复试地点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环境与资源学院大楼(农生环组团B座),位于东三门进门的右侧,可查阅紫金港校区电子地图(https://map.zju.edu.cn/index.html)。
2、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早联系我院研究生教育科。联系电话:0571-88982448,联系人:武老师、张老师。
3、本通知由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见《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2024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