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招收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招收推免生工作要求,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的招收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招收相关政策、受理申请人申诉、审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杨坤 史舟
副组长:赵和平 吴卫华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吴忠标 谷保静 陈丁江 林咸永 林道辉 徐建明 褚驰恒
2.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学科对应专业的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有1名德育导师),其中1人任组长。每个复试小组配有2名秘书,负责复试相关服务工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教师,须主动进行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推免生的要主动报备。
二、招生计划
学院招收推免生的人数按202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专项通知公布的计划执行,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招收范围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4.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 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
(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除符合以上(一)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以上成绩有效期应在2026年6月30日及以后。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2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提出申请。
五、初审与复试
(一)初审
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和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形式与时间
1. 复试形式为线下面试。
2. 复试的地点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环境与资源学院大楼(紫金港校区地图.jpg)。
3. 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在参加复试时提交如下材料:
①推免生申请表(系统下载,本人手写签名);
②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总评成绩排名证明1份(由教务部门盖章,原件);
③英语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①-④按序装订好,封面内容为“姓名-所在学校”。
此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须提供至少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信模板.docx),
4. 复试时间为9月17-20日。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须以报名手机号码实名注册“钉钉”APP,具体面试时间、场地及其他安排届时将在钉钉内通知,请及时关注。
(三)复试规则
1. 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各二级学科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硕士生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直博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内容包括申请人PPT个人展示、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每位申请人PPT个人展示时间为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本科期间学习情况、参加科研情况、社会工作情况、未来研究计划。
3. 复试考核同时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 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 各学科根据复试成绩和招生名额,择优推荐拟录取名单和候补人员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形成最终拟录取名单和候补人员名单。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与公示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推免招生计划和复试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拟录取申请人必须在9月22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报考志愿;9月23日9:00起在系统内确认我院的复试通知,9月23日17:00点前完成复试通知的确认;9月25日下午14:00点起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的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或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二)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七、咨询及申诉
(一)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武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82448
联系邮箱:hz-yjsk@zju.edu.cn
(二)学院设有申诉受理部门。学院纪委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负责接收和处理申诉,确保招生工作成为“阳光工程”。
申诉联系人:倪老师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982239
申诉联系邮箱:nibaihui@zju.edu.cn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
(2)申请人从申请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
(3)本科最后一学年计入毕业学分要求的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
(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体检不合格者;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三)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待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拟录取,不得提出放弃。
(四)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6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达学院研究生教育科。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学院将向拟录取的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政审及调档要求,请关注我院通知,并按时完成。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申请者务必确保报名系统内邮箱、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本办法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2026年推免生招生工作有新的部署,另行通知。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