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短期出国流程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6-08浏览次数:18

 

办理短期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手续

(六个月以下,不包括六个月)

 

出国、赴港澳访问、考察、学术交流、讲学、参加学术会议需提前三个月来对外交流与合作部办理手续。

赴台湾访问、考察、学术交流、讲学、参加学术需提前四个月来对外交流与合作部办理手续。

报批需要的材料

  1. 凡出国或赴港澳台都需填“浙江大学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玉泉、西溪校区到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部领取表格,办理手续;华家池、湖滨校区可到校区外事办领取表格,办理手续)。
  2. 邀请信复印件一式三份。如邀请信是外文的,请翻译成中文,一式三份。
  3. 赴香港三个月以上;去香港工作;香港方面付酬金的人员,加填赴港工作表。邀请信复印件一式四份,翻译件四份。
  4. 赴台人员加填赴台人员审查表 (一式四份,由院一级党委填写)

  1. 办理出国政审手续由校人事部指导办理。
  2. 出国或赴港澳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进行合作研究;动用科研经费出国的;理工科由科技部审核,文科由人文社科部审核。参加国际会议论文理工科由科技部审查,文科论文由人文社科部审查。
  3. 在校本科生出国须经教务部审批,在校硕士、博士、博士后出国须经研究生院审批
  4. 教研室或科一级意见
  5. 系或部、处领导意见
  6. 院领导意见
  7. 对外交流与合作部部长审批
  8. 校领导审批

上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台湾事务办公室,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台湾事务办公室下达出国或赴港澳台任务批件

 

办理护照及签证手续(出国或赴港澳)

  1. 照片5张(要求:小二寸、正面免冠、光纸),(赴香港要黑白的照片)
  2. 出国任务批件
  3. 出国政审批件(凭任务批件,由人事部出具)
  4. 对外交流与合作部开具的介绍信
  5. 邀请信(复印件)

护照小卡片、申请出国护照签证实习表(由省外办发)

 

 

签证手续(出国或赴港澳)

  1. 护照
  2. 邀请信的原件
  3. 根据不同国家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具体向省外办签证室询问

 

 

办理赴台手续

所需材料

1、赴台批件 2、政审批件 3、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4、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的介绍信 5、入台证的复印件 6、照片三张

办理地点:浙江省公安厅办证中心(省公安厅后门)

 

 

办理出国体检

出国三个月以上需去省检疫所进行出国体检,办理黄皮书。地点:老浙大路直街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