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2007年度“新星”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09-29浏览次数:10
关于2007年度“新星”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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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大学人事处 发布日期:2006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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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大学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出国研究专项计划》(简称“新星”计划)的具体要求,计划三年内共选派200人左右出国研修,2006年学校已选拔63人,2007年上半年选拔8人。现将开始2007年度“新星”计划第二批的选拔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浙江大学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出国研究专项计划》(详见浙大发人〔2005〕52号)中的选拔条件认真做好2007年度“新星”计划第二批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个人申请,提出拟出国的年度计划。 2、学院讨论拟选派人选及年度计划安排。 3、学院与国外合作单位进行2007年拟选派人员的合作研究联系工作,并取 得合作研究意向书或协议。 4、2007年申报人员需递交的材料详见浙大发人(2005)52号文件第四条的要求,具体为: (1)“浙江大学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出国研究专项计划申请表”(从人事处主页“空表下载”栏“留学出境”项中下载); (2)国家级项目批件、代表作、获奖证书等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合作研究协议或合作研究意向书; (4)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二、其它 被录取入选为2007年度“新星”计划的教师,其出国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0日止。除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外,逾期未派出者,出国资格将自动取消。 请各学院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认真组织选拔。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与世界一流学校和一流学科的联系,与国外相关学院(学科)、导师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作研究意向书,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将本学科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选派到世界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 个人申请递交的材料须在10月20日前上交人事处留学与培训办公室(行政楼408室)。 联系人:刘红 杨潮 电话:87952610,87952879 人 事 处 200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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