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有关文件规定,各高校必须在2006年10月底前,汇总上报2007年度自主举办和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国际会议。为此,请各位拟于2007年举办的各类国际会议(包括多边和双边会议)的教师(已向学校申报获得批准的会议除外),填写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件),于
附加文档:
1.2007情况计划表.doc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有关文件规定,各高校必须在2006年10月底前,汇总上报2007年度自主举办和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国际会议。为此,请各位拟于2007年举办的各类国际会议(包括多边和双边会议)的教师(已向学校申报获得批准的会议除外),填写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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