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举办国际会议计划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0-08浏览次数:1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有关文件规定,各高校必须在200610月底前,汇总上报2007年度自主举办和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国际会议。为此,请各位拟于2007年举办的各类国际会议(包括多边和双边会议)的教师(已向学校申报获得批准的会议除外),填写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国际会议计划表(见附件),于1023日前用电子文本上报科研科。

附加文档:
1.2007情况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