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包氏奖学金选拔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0-16浏览次数:10

关于2007年包氏奖学金选拔报名的通知

浙江大学各学院、系、有关部处:

2007年包兆龙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选拔报名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包氏奖学金出国预备人员共有15个名额,按包氏奖学金基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其中13名(占总额85%)属浙江大学,2名(占总额15%)属浙江省其他高校。若派出高访(三个月)可按1:2计算人数。

二、派出类别为高访(三个月)、普访(一年)、参加国际会议三类,以高访为主。高访在3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教授、普访在30周岁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中选拔。符合“包氏奖学金回国人员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的包氏奖学金回国人员可以申报参加国际会议。

三、2007年仍然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招收包氏奖学金出国人员,具体为:

1. 浙江大学所属名额在浙江大学各学院公开招收。各学院在职教师、科研人员等符合条件者均可凭学院同意报名的介绍信报名。

2. 报名专业、学科不限。

3. 原则上不受理已有三个月及以上出国经历、回国不满两年(每年报名日之前),以及已经获得公派出国资助但尚未完成出访任务的教师申报包氏奖学金。

四、申报高访和普访类别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PETS成绩(2004年10月份以后)或通过我会组织的外语考试,申报高访类别的教授或已出国一年以上人员可免试外语。

五、2007年包氏奖学金出国预备人员的选拔采用量化和考核相结合,具体为:

1.量化的具体标准按“包兆龙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申报考核标准”执行。

2.申请人严格按照《申请包兆龙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报名表》要求、参照包氏奖学金申报考核定量标准填写并计算得分,并由所在学院组织复核后,由分管院长签字,最后由包氏基金理事会进行复核。

3.定性部分,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党委及行政负责人根据申请人“德、能、勤、绩”等方面具体表现考核评议后,评定等级,并签字。

4.申请人所在学院根据申请人政治及业务的全面情况,确定综合意见。明确是推荐、同意还是不同意。

六、报名时间:2006年10月23日-27日;

报名地点: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包氏基金会(玉泉校区教11-232)。

七、包氏奖学金申请将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到包氏基金会缴纳报名费后,即可领取网上报名的帐号和密码,按网上说明完成报名程序。需要返回基金会的材料请于11月3日前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集中报送浙江大学包氏基金会,逾期恕不受理。

八、为了扩大学校现有出国留学基金的受益面,营造一个更加合理、均等的申报和资助环境,对于同时获得包氏奖学金和校内其它出国留学基金资助者(资助时间为三个月及以上),可允许在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协调指导下,按照本人的意愿选择其中一项作为出国资助项目。

九、为了鼓励我校申报人员更多地争取和利用国家级的公派出国机会,提高我校在国家层面上的出国资助项目比例,对于同时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等出国项目和包氏奖学金资格者,原则上支持其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出访。在完成出访任务并回国服务期满后,再次申报包氏奖学金的资助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十、录取结果将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请人录取及派出后仍属原单位。

十一、被录取的出国人员必须与包氏奖学金基金理事会签订协议书,在出国前必须缴纳保证金,缴纳金额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回国者,连本带息归还本人。

十二、包氏奖学金一贯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各单位在推荐介绍申请人时,要德、智、体全面考虑。要推荐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品德优秀、业务基础扎实、工作积极、有培养前途、愿为社会主义祖国服务的人员,以保证质量。

包氏奖学金的选派本着“按需派遣、学用一致、保证质量”的原则。各单位首先应根据学科发展规划的需要来推荐人选。在推荐人员时,要详细介绍派出目的,对学校师资建设的作用,以便基金会统筹考虑。

包兆龙包玉刚中国留学生奖学金基金理事会

2006年10月16日

附:包氏奖学金出国预备人员选拔日程安排

报 名:2006年10月23日-27日

外语考试:2006年12月上旬

材料核实:2007年3月底前

遴 选:2007年4月底前

结果通知:2007年5月底

办理出国手续:2007年6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