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出国进修项目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1-31浏览次数:5
关于补充申报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出国进修项目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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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大学人事处 发布日期:2007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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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接省人事厅紧急通知,为加大对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他们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能力,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度新入选人员中补充选拔符合条件的部分人员列入2006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出国进修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选派人员条件 ⒈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成后能回国为我校学科建设及浙江省经济建设服务。 ⒉已列入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的人员,并确有需要到国外进行高层次研究和进修的。 ⒊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的出国标准,或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一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⒋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㈡进修渠道和期限 出国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由进修人员联系落实,接受单位必须是国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进修学科和项目应是拟去进修国的强项,并具有针对性很强的研究课题,有明确的高水平国外合作者。出国进修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已获国外正式邀请信者优先录取。 ㈢经费资助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术活动补贴等,统一由浙江省财政资助。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直接下载打印《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填表后连同外语水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4份上报至人事处留学与培训办公室(行政楼408室),学校将根据申请人材料及学院推荐意见择优上报浙江省人事厅。 申报截止日期:2007年2月2日 联系人:刘红;联系电话:87952610 人事处 2007年1月30日 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员出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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