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新星”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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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新星”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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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大学人事处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1日 |
根据《浙江大学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出国研究专项计划》(简称“新星”计划)(详见浙大发人〔2005〕52号)的具体要求,学校将开始2008年度“新星”计划第二批的选拔,请各学院按照文件中的选拔条件认真做好选拔工作。现将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个人申请,提出拟出国的年度计划。 2、学院讨论拟选派人选及年度计划安排。 3、学院与国外合作单位进行2008年拟选派人员的合作研究联系工作,并取 得合作研究意向书或协议。 4、申报人员需递交的材料详见浙大发人(2005)52号文件第四条的要求,具体为: (1)“浙江大学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出国研究专项计划申请表”(从人事处主页“表格下载”栏“留学出境”项中下载); (2)国家级项目批件、SCI(SSCI、EI)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及两篇代表作、获奖证书等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合作研究协议或合作研究意向书; (4)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二、其它 被录取入选为2008年度“新星”计划的教师,其出国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0日止。除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外,逾期未派出者,出国资格将自动取消。 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认真组织选拔。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与世界一流学校和一流学科的联系,与国外相关学院(学科)、导师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作研究意向书,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将本学科优秀青年学术骨干选派到世界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 个人申请递交的材料须在10月31日前上交人事处留学与培训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三104-9),以往曾递交材料未选拔上的人员再次申请的,请重新准备相关材料。 联系人:刘红 杨潮 电话:88981610,88981879 人事处 2007年10月12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