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目的是资助双方优秀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以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中法教育、科技的合作与交流。
2008年,该项目将提供27个奖学金名额,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我校可择优推荐2-4名候选人。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感。
2、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3、申请者应是我校具有一定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
4、申请者应于2007年12月份前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6年,年龄在35岁以下。
5、英语水平符合外方要求。
二、具体选派学科和项目安排详见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遴选函附件一(http://www.csc.edu.cn)。
三、申请人务必于2007年12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紫金港校区东三104-9室)。
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以上两项表格,申请人须先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并由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2、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英语能力证明(任何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或应用能力的有效材料); 4、报名评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5、向法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1)详细个人简历(Resume);
(2)个人陈述申请动机的信(a motivation letter);
(3)研修计划(Research Project);
(4)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Scientific Publications list and abstract);
(5)获得过的学术研究奖项(research grants);
(6)两封推荐信(一封出自实验室主任或研究所所长,另一封出自学院院长或仍在本学院工作的院士)(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7)《奖学金申请表格》(请在基金委网上公布的遴选函中下载附件2)
上述所有材料均要求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每份材料务必严格按以上1-5项材料所列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报送材料时同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将材料以压缩格式发至以下邮箱:liuh@zju.edu.cn。
四、该奖学金的资助期限为18-24个月。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法语培训费;留学人员在外生活费为每月2300欧元,由国家留学基金及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共同负担。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还将负担留学人员在法国境内所需的交通费及医疗保险。
五、学校将根据学院推荐意见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择优推荐候选人。根据有关规定,被推荐人员需交纳报名、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申请人经选拔,被确定为我校推荐人选后,请按如下地址汇报名评审费500元(在汇款用途一栏里注明“FFCSA博士后项目”及申请人姓名),并将交费凭证复印件送交校人事处。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帐号:0102049509026401697
六、被录取人员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交存留学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
七、候选人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联系人:刘红
联系电话:88981610
电子邮箱:liuh@zju.edu.cn
人事处
2007年11月5日